📜 同治十一年(1872) 三貂社 潘尾仔 立杜賣盡根 手摹契字🖐

📜 古書契:杜賣盡根契字 📜

「杜賣」有「絕賣」的意思,「杜賣盡根契」一詞,便是古時土地完全賣斷所立定的契約形式。1此份杜賣盡根契為潘尾仔為了籌錢創業,以「陸拾貳大員」出售「一叚」的水田地予潘貞皆觀,契約立定於同治十一年(1872年)。所屬田地位置於三貂社 (現今貢寮)一帶,而比照後發現,此處與凱達格蘭族分支巴賽族(Basay)的分佈一致2

💰 土地買賣貨幣:佛面銀💰

古代契約中的字句看似艱深,但實際上,無論是字契、串單或是執照,它們都能歸類出一套相應的格式。以杜賣盡根契來說,除了明列買賣雙方的姓名、土地來源、售出原因等資訊,土地位置、大小和成交價格亦會交由代筆人,寫明於契約當中。此契約內,以「叚」一詞計算交易面積3,一叚相當於「三百坪」的大小。而「大員」以及「佛面銀」則是錢幣單位,兩者的意思相同。4 佛面銀為清朝年間於臺灣北部廣為流通的外國貨幣5,上方鑄有西班牙國王像的錢幣。6說到這,我們能暫時得出──同治十一年,陸拾貳佛面銀能夠買到三百坪水田的資訊。

🖐 獨特手摹印記🖐

而此份契約具特色的部分,在於左方的掌印,它是特殊的簽名模式,帶著賣方與契約同在現場的暗示,中指與無名指中間的縫隙,題寫「尾仔甘願」四字,進一步強調賣方的意願。

那佈滿細節的掌面膚紋,則彰顯其個人特徵與存在,距今150年前,為創業而賣地籌措經費的潘尾仔,藉著此份古文書,留下了鮮明的印記。

資料來源

  1. 契文解字:劉澤民(2020)。《契文解字:解碼臺灣古文書》。臺北:玉山社。P112
  2. 巴賽分佈:馬賽與巴賽皆同義。不過以Google反覆查詢,翻譯為巴賽較為合適。
  3. 契文解字:劉澤民(2020)。《契文解字:解碼臺灣古文書》。臺北:玉山社。P144
  4. 契文解字:劉澤民(2020)。《契文解字:解碼臺灣古文書》。臺北:玉山社。P28、103
  5. 文化部找素材:佛面銀常寫作佛銀,即為鑄有人像之錢幣,為通用於清代臺灣的西班牙、墨西哥銀元。清中末葉以後至乙未割臺為止,臺灣北部大多通用佛銀…
  6. 契文解字:劉澤民(2020)。《契文解字:解碼臺灣古文書》。臺北:玉山社。P1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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